滁州学院化工楼一层、三层走廊吊顶及会议室改造项目询价采购函

文章作者: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3-08-13浏览次数:197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拟对化工楼一层、三层走廊吊顶及会议室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滁州学院化工楼。主要内容包括一层走廊吊顶、一层大厅墙面粉刷和玻璃清洗、三层走廊吊顶、会议室改造等。(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须知

1.报价:报价时须报综合单价,含一切费用在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垃圾清运、税费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费用),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审计为准。

工程控制价:49500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工期及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在最后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中标单位缴纳审计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验收合格后1年)一次性付清。

3.参与供应商须认真阅读《询价采购函》,理解并完全响应本函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4.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如有需要可联系王老师,电话15212194199

四、成交原则

1.中标原则:有效最低价法。符合项目实质性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交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3816日上午930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后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授权委托书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报价单(见附件1);

4)承诺函(见附件2)。

2.报价单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等材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化工楼323

联系人: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王老师

电话:0550-3511063

附件1化工楼一层、二层走廊吊顶及会议室改造报价单.xlsx

附件2承诺函.docx

 

                                    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813日   

终审人:骆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