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17号)等文件精神,为创新科研服务,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科研环境,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6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科研切实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人数:科研助理1
岗位:项目工程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硕士研究生学历;2025年7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2.化学等相关专业。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身心健康。
4.团队意识强,吃苦耐劳,做事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
三、岗位要求
(1)熟练掌握无机/有机化学合成、材料制备(如溶胶-凝胶法、水热法、涂布等)、材料表征(如FTIR,GPC,电子万能试验机等)等基本实验操作技能。
(2)熟练运用Origin, Excel等软件进行实验数据的处理、分析及初步的机理探究,能够撰写规范的实验报告。
(3)具备操作和维护相关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的能力,有强烈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化学品安全使用知识,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具备良好的中英文文献检索、阅读和理解能力,能根据研究方案独立或协作开展实验,准确记录实验过程与结果。
(5)具备较强的执行力,能协助项目负责人推进项目计划,按时完成分配的任务。
(6)具有本中心相关项目研究背景且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1)科研助理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拟录用人员与人事派遣机构(滁州市辰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2)薪酬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福利待遇另行面议。
五、招聘流程
正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投递至39510953@qq.com,逾期不再接收简历。报名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即可进行面试。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具体考核流程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考核形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0-3511063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