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设备、实验台等搬运及拆安装询价函

文章作者: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2-08-06浏览次数:452

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现有一批设备、实验台及物品若干需从化工楼、土木楼搬至新建化工实训楼,具体要求及报价如下。

一、资格要求

厂家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现场查看

202289日上午900,化工楼、土木楼现场踏勘需搬迁设备数量、结构、尺寸及其运输线路,明确在新建化工实训楼具体摆放位置。

三、搬运要求

1.组织专业人员对清单内设备进行搬迁,认真做好运输、吊装等环节工作,避免人为损坏,确保每台设备完整完好,如有损坏,按照购置价格协商赔偿。

2.施工人员现场佩戴安全帽等保护装备,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搬运方承担全部责任。

3.负责对无法进出入实验室设备进行拆解,进入实验室后再行组装,按照学院要求摆放到指定位置,并保证仪器设备运行正常。

4.化工类设备、空调及实验台等,在搬至新建化工实训楼后,按照学院要求在指定地点连接水电(空开),并保证仪器设备、实验台正常使用。

四、合同签订和付款

询价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所有设备搬迁,经验收后全款付款手续。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4.95万元,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281011:30前,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或授权的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章报送至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323室。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厂家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厂家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成交厂家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厂家。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式

单位: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123400004860905355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化工学院323

联系人: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王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1063

附件1 化工实验室常规仪器设备、实验台搬迁清单.xls

附件2 设备搬运报价单.docx

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286日   

终审人:黄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