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文件
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12〕18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
(一)内容
1.原始项目申请书、结项报告书各一份。
2.成果材料以论文或报告形式体现的需用标准A4打印件形式提交(5号楷体,1.5倍行距,双面打印)。
3.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的,需提交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尚未发表但已得到用稿通知的,视为正式发表,须提交用稿通知复印件及论文打印稿。
4.成果为获得奖励或专利,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成果为实物产品,须提交实物照片。
6.成果为设计软件,或以视频短片、图片形式体现的以光盘的形式提交。
7.成果为注册成立公司,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交验原件。
8.成果为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有社会有关单位的鉴定意见、专家鉴定意见的,须提交鉴定意见原件。
(二)提交形式
1.结项材料包括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原件或复印件)、结项报告书、论文或报告打印稿(已发表的论文提交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及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营业执照等其他支撑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印制)。
2.封面、目录、结项报告书的具体文档(见附件2)登录团委网站“公告栏”里下载填写。
三、结项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把结项材料并于2015年10月12日前统一报送化工楼30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hych7911@163.com。
四、几点说明
(一)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并在延期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落实。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结项材料。
(二)注重宣传,做好交流。各院(部)要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科技文化学术氛围,认真做好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总结和经验交流工作。
附件:附件1:滁州学院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附件3: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滁州学院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5年9月28日
终审人:张元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