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实施细则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1-05-27浏览次数:403

    为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需要,培养社会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保障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稳步、快速发展。使滁州学院和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签定的有关协议和办法落到实处,现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联合培养人才协议书的要求以及开办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 招生

   招收对象主要是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等专业的二、三年级在读大学生,连续八年、每年招生30-50人。

   入班程序为: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和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放招生宣传材料,向学生介绍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基本情况,并发放申请表;由公司和金禾化工班对申请入班的学生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入班人选。

二.班级管理

    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和滁州学院的其他学生班级一样纳入学校的正常管理,化生系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化生系选派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公司指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指导,共同负责金禾化工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金禾化工班”设班委会和团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分别由五人和三人组成。班委会和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由该班同学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一次。

    每学年化生系和公司对“金禾化工班”学生的学习和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对违规违纪和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实行淘汰。

三.教学安排

1、围绕先进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和精细化工对应用型人才的素质要求,滁州学院与金禾公司共同制定“金禾化工班”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

2、“金禾化工班”学生按该培养方案进行学习,所获学分纳入滁州学院学业正常学分。

3、安排学生利用寒暑假、双休日到公司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专业技能实训等学习和锻炼。

4、每学期安排一定的时间由金禾公司企业领导和相关专家给学生举办专题讲座,金禾公司负责企业文化的导入。

5、根据每年就业的实际情况,安排部分毕业班学生到金禾公司进行毕业实习。

四、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针对“金禾化工班”的专业特点和化工行业的工作需要,滁州学院和金禾公司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参与课外科技创新研究活动,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化专业技能,并由金禾公司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金禾化工班”学生要积极主动地培养自己的科技创新能力,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参加一项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学生可以通过大学生创新课题、参与教师和公司的科研项目的研究、自由组合课外科研兴趣小组等多种形式来提高自己的科技创新能力。

五、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滁州学院与金禾公司联合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实地参与金禾公司的经营活动,使学生更好的培养业务工作能力,接受企业文化熏陶,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缩短企业新近人员的岗位适应时间。

   “金禾化工班”的社会实践活动集中安排在每学年的暑假,由金禾公司拟定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并根据计划安排指导老师、解决学生的食宿问题、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代购人身安全保险等。化生系在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等方面进行积极配合,加强与金禾公司的联系与沟通,必要时安排有关人员深入社会实践活动现场,了解学生的生活、工作和思想等方面的情况,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配合金禾公司完成好学生的各项社会实践任务。

六、优秀学生奖励

   每年由金禾公司出资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的评定由滁州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系和金禾公司共同完成。

1、奖学金按班级人数的60%比例发放,每班设立一等奖5名(10%)、奖金1000元;二等奖8名(16%)、各800元;三等奖17名(34%)、各500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本学年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认同金禾企业文化,为“金禾化工班”作出明显贡献。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理论和实践成绩优良。

3、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在新学年开学的前三周,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和学生代表对照奖学金条件,对每个学生的德、智、体、能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并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奖项人选,报化生系和金禾公司批准。

4、奖学金的发放

奖学金一年发放一次,在新学年第四周后由金禾公司和化生系联合举行颁奖活动。

七.勤工助学

对“金禾化工班”贫困学生,金禾公司根据情况安排学生到一定岗位进行勤工助学。

八.毕业

    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学生需按照该实施细则规定的培养方案学习理论课,完成实验实践、科研创新和与企业相关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任务。修满规定学分者,由滁州学院和安徽金禾实业股份公司颁发“金禾化工班”毕业证书,以便增加就业实力;对毕业后到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就业的(一个合同期三年),除享受每年50%学费减免外,工资待遇比其他毕业生上浮一级。

本实施细则,由滁州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系和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解释。

 

 

                              滁州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系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