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化工班协议书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1-05-27浏览次数:420

 

 

 

 

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协议书

 

 

 

 

 

 

甲方:滁州学院

 

乙方: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3 6

 

 

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协议书

 

甲方:滁州学院

乙方: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需要,培养社会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保障企业稳步、快速发展。甲、乙双方经长时间酝酿和认真考虑,现就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联合培养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管理办法和“金禾化工班”2011年招生简章的有关条款,在校内化学化工类专业招收成绩良好、吃苦耐劳的同学参加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并予冠名。

2.“金禾化工班”和滁州学院的其他学生班级一样纳入学校的正常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甲方组织实施,选派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并由乙方指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指导,共同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3.围绕先进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和精细化工对应用型人才的素质要求,与乙方共同制定“金禾化工班”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

4、组织并安排学生利用寒暑假、双休日到企业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专业技能实训等学习和锻炼。

5、每学期安排一定的时间由乙方领导和相关专家给学生举办专题讲座。

6、根据每年就业的实际情况,安排部分毕业班学生到乙方进行毕业实习。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履行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管理办法和“金禾化工班”2011年招生简章的有关条款。负责指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指导,协助“金禾化工班”共同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共同参与“金禾化工班”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 每年出资陆万元人民币(60000元)作为“金禾化工班”奖学金和班级日常管理等(户名:滁州学院,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开户行:工行醉翁亭分理处)。

4. 负责安排落实学生寒暑假、双休日或其他时间到企业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专业技能实训等学习与锻炼。

5. “金禾化工班”学生申报或参与的相关科学研究项目,每年进行评比并对获奖者予以一定奖励。

6. 优先安排“金禾化工班”学生就业,享受工资待遇同比其他毕业生上浮一级,工资每满一年,年中补贴1000元,连续补贴三年。

三、协议合作年限:捌年(2届)

四、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滁州学院“金禾化工班”管理办法和“金禾化工班”2011年招生简章执行。

2、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滁州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系各执一份。

 

甲方:滁州学院(公章)

 

乙方: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1 3 6

 

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