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受资助学生签订自律承诺书

文章作者:李晨发布时间:2014-04-23浏览次数:150

   2014年4月21日,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积极组织受助学生签订《滁州学院学生使用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书》,并保证能做到承诺书的相关要求。

国家助学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并坚持以助学为目标,以育人为中心,强化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诚信意识。正确使用国家奖助学金是对学生本人负责,更是对家长,对学校和国家负责。

 

学生保证所获的国家助学金先用于缴纳个人所欠学费和住宿费。并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赠与他人或挪作他用。保证今后将在学习上更加严格自律、积极进取,生活上勤俭节约、关心同学,并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传递爱心、奉献社会,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坚决做到文明自律,遵守法纪,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终审人: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