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4〕14号)和《滁州学院关于印发国家奖助学金管理与评审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政学工〔2023〕5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初评,初评结果班级公示无异议,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闫宇茜等37名同学为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具体线索,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地点:化工楼309室
电话:0550-3513195
邮箱:1500789293@qq.com
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xlsx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4日
终审人:骆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