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文章作者:李永红发布时间:2016-07-10浏览次数:223

7月7日上午,化工学院中心组及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会上,院党总支书记李永红代领大家学习《准则》原文,并就“四个必须”、“八条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她强调《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是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讲政治,有理想的党员。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则确立了“行为高线”,告诉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划定“行为底线”,告诉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进行深入地学习和探究,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树立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意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通过学习和实践,真正从内容上去感知,从内涵上去认识,从思想上去提升,达到净化自我的目的。

最后,李永红要求大家一定要端正思想,摆正身份,在言行举止、工作生活中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终审人:黄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