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院分阶段发展与建设规划。全面负责院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的领导与协调工作。
2.
负责本院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与规划、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及科研课题等重大事项的建设与规划。
3.
负责组织本院各学科间的课程融合、课程结构和内容调整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4.
加强与国内外、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学科学术水平和对社会的贡献,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5.
负责本院与其它单位的全面协调工作,积极参与校、院的全面建设工作。
6.
做好学术梯队培养与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职务聘任与业务考核。
7.
主持经常性的院例会,传达与沟通上级精神及反映教师意见与心声。负责审核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8.
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制定本院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教学、科研、出差、实验等经费的审批使用工作。
9.
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及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做好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教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