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化工楼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9-07-23浏览次数:308

各系(室)、实验室、办公室:

暑假将至,为消除化工楼(化学化工实验室、办公室)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下学期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现对暑假期间化学化工实验室、办公室场所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系(室)、实验室、办公室责任人要严格依据《滁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滁州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滁州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滁州学院实验指导教师职责》、《滁州学院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及麻醉品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负责的实验室、研究室的防火、防盗、用水用电等安全措施进行一次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尚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要及时整改。

二、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检查是否有未用或剩余的危险品,彻底清理实验室废液、废瓶,做好清点回收工作。

三、认真组织做好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安全工作。假期应关闭实践教学场所的门窗、电源、水源、气源等,对仪器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实际需要定期维护保养。

四、若假期仍需开放的实验室,实验室责任人安排好场所的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要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

五、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等电加热设备。

六、化工学院将安排值班人员,加强所属实验室、办公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院(部)、学校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

七、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化工学院化学化工实验室

                              2019723

 


终审人: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