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党支部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报学院党总支,拟接收李圣远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0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具体线索,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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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董洁
文章作者:董洁发布时间:2015-11-26浏览次数:320
根据《滁州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党支部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报学院党总支,拟接收李圣远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0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具体线索,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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