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党支部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报学院党总支,拟将罗虹等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具体线索,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地点:化工楼311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512015
终审人:董洁
文章作者:李晨发布时间:2015-05-18浏览次数:194
根据《滁州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党支部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报学院党总支,拟将罗虹等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具体线索,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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