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公平、公正”、“努力向上、积极进取”、“崇尚教学、崇尚科研、崇尚奉献”的优良院风,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院教学科研岗、实验岗位(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在实验室工作的兼职教师)及学生管理岗位(专职辅导)“教学、科研、服务”测评暂行办法(每标时0.5分)。
一. 教学和实验室工作量(25%)
(一)教学工作量
由系安排或由教务处安排的公选课。
(二)教学科研(工作)质量
1.教师以教学考核中的教学质量分核算。
2.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德勤能”分线性插入值核算。
(三)实验室管理工作量
1.常规实验场所管理工作量
(1)药品库、玻璃仪器库、去离子水室每十生每年1标时。
(2)仪器设备数据库、每年20标时,实验室劳保和化学易耗品采购每年30标时。
(3) 天平室每年20标时,常规仪器室每年10标时。
(4)每接受十名学生做毕业论文加10标时(非责任人实验场所)。
2.实验室工作标时 = 实际计划学时*学生数/46
3. 实验室主任工作量
每学期60标时。
4. 常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
注:(1)指800-100000元仪器设备;
(2)K1为帐卡物相符率。
账卡物相符率 K1
100% 1
95%-99% 0.9
90%-94% 0.8
80%-90% 0.7
<80% 0
5. 安全、卫生工作量
6. 低值耐用品管理工作量
100元以下 0.1标时/台(套)
100~200元 0.2标时/台(套)
200~400元 0.3标时/台(套)
400~800元 0.5标时/台(套)
100~200元 0.2标时/台(套)
7. 临时性任务,由实验室主任掌握。
8. 扣罚工作量
(1) 如因仪器损坏不及时维修或报修,造成实验不能按计划组数开出,经查实,每次每少开出一组,扣除工作量10标时。
(2)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仪器设备严重损坏或丢失的直接责任者,除按学校有关赔偿办法执行外,按下列标准扣罚实验室管理工作量,扣完为止。
设备单价 扣罚标准
1000 元以下 10标时/台(套)
1000-2000 元 20标时/台(套)
2000-5000 元 50标时/台(套)
5000-l0000元 100标时/台(套)
1万元-5万元 200标时/台(套)
5万元以上 300标时/台(套)
(3)安全、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罚有关责任人工作量5标时。一学年内如果累计3次不合格者,扣除所有安全、卫生工作量。
(四)实验室建设工作量
1.新增仪器设备的验收及建卡建帐等
800~5000元 0.5标时/台(套)
5000~20000元 1.0标时/台(套)
>20000元 1.5标时/台(套)
2. 新增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800~5000元 0.5标时/台(套)
5000~20000 1.0标时/台(套)
20000~50000元 2.5标时/台(套)
50000~100000元以下 5标时/台(套)
3. 没有立项的自制仪器设备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的大修、搬家、安装、调试等工作,由实验室写出报告,经系批准后核定工作量。
4. 实验室人员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文件,按每千字0.5标时计工作量;编写(制作)音像实验教材按每分钟0.5标时计工作量;
5. 实验室人员开发新实验项目,且已被学校实验教学正式采用,按如下标准计工作量:演示型实验:2标时/实验学时;验证型实验:4标时/实验学时;综合型、设计型实验:6标时/实验学时;创新型实验:8标时/实验学时。
二. 教研、科研(25%)
按2011年滁州学院科研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三. 服务(20%)
1. 每年:工会分会主席、党支部书记20标时,班主任50标时,系任、团支书(教师兼)、院秘教学科研秘书、院办公室主任60标时,副院长、所长、院党总支书记、院长80标时。
2.其它服务由院党政领导拿出主导意见,考核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 奖罚(20%)
1. 举办学术讲座每次加20标时。
2. 校、院活动,每次3标时(以原始签字为据),请假1标时。
3. 校各专项考核优秀加15标时,各类竞赛一、二、三名分别加15、10、5标时。省先进个人20 学时。
4.编写教学大纲每门加10标时。
5. 学生一次就业率95%的班主任、辅导员、系书记、主任各加10标时,每增加1%加5标时、每少1%减少4标时。
6. 大型分析测试仪器管理,优秀80标时、良好60标时、及格40标时,其他大型贵重仪器管理折半核算。
五. 民意(10%)
每票加5分。
六. 说明
1. 三级教学事故1次扣所有标时的1/2,三级教学事故2次或二级教学事故1次所有标时归零。
2. 院党务、行政专职人员每年320标时。
3.实验室工作人员“德、勤、能”
4.专职辅导员
(1)管理学生人数不足100人但班级数为3个或3个以上的
每周按8课时 (每学年按40周算)。
(2)管理学生人数不足100人且班级数不到3个的
辅导员每周工作量=学生人数×0.08课时
(3)管理学生人数超过100人的
辅导员每周工作量=8课时+(实际人数-100)×0.02课时
5. 数据统计分工
(1)教学工作量(含理论、实验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教学质量分以及与教学相 关的如大纲编写等)由教学副院长负责统计并报送。
(2)党务,班主任,各专项考核、竞赛等工作量由党总支书记负责统计并报送。
(3)教、科研、大学生创新基金等工作量由分管院长或协管人员负责统计并报送。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1.12.11
终审人:hua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