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2-09-20浏览次数:1193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通知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记载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前6个月,可到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滁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领。离校后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办理。本着方便毕业生办证的原则,学校积极联系滁州市人社局,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争取,据了解目前安徽省只有我校大批量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考虑到下学期毕业生大多在校外实习,经研究,办证前期准备工作在本学期完成。

一、办理程序

1、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不收取任何费用,本着自愿的原则。

2、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就业失业登记》申领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明(使用A4纸)、2寸免冠照片2张(一张贴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上;另一张背面填写姓名、专业,暂时留存在各学院,后期制作证件时各学院按要求贴上)。如果学生有相关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证书,也需要提供复印件,没有则不需要提供。

3、各班级将上述材料收齐后,按学号顺序摆放(每位同学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摆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明、其它材料),连同《滁州学院2013届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一览表》(附件2)于920日前报到刘洋老师处。

二、有关优惠政策

已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对符合各地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并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或申请灵活就业的,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凭证为录用人员办理社保关系。灵活就业创业人员凭证办理参保手续。家庭困难的、身有残疾的学生等就业困难对象,还能凭证享受特殊扶持政策。

附件1:《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doc

附件2:滁州学院2013届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一览表.xls

毕业证明(模版).doc

终审人:huasheng